复合肥的标准标识,应标注出养分含量、国家标准肥料名称等信息
复合肥的标准标识需有肥料名称和商标、总养分含量及单养分标明值、三证号、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和地址。
复合肥需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肥料名称,不许有不实以及夸大性质的词语,还应有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的标明值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
三证号则是生产许可证号、农业登记证号和产品的标准编号,而售卖复合肥的地址需是依法注册且有效的。
一、复合肥的标准标识
1、肥料名称和商标
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肥料名称。可在产品名称下以小1号字体标注。产品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
2、总养分含量及单养分标明值
复合肥料应标明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应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其他元素不得计入总养分。以搭配式分别标明总氮、五氧化二磷、氯化钾的百分含量。
3、必须标明三证号
生产许可证号(复合肥料)、农业登记证号和产品的标准编号。
4、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和地址
该单位名称和地址应是经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
二、如何买到优质复合肥
1、按作物品种科学选用复合肥
(1)通常大田作物选用氮磷钾复合肥,小麦高产田应选用氮磷钾三元复合肥;小麦、水稻、谷子等密植作物,适宜用粉状复合肥。
(2)稀植中耕作物如玉米应选用颗粒状复合肥;蔬菜尤其是果菜和根菜类及果树等经济作物需要较多,应选用含钾较高、低氮的氮磷钾复合肥。
2、按肥料性质科学选用复合肥
(1)目前市场上销售复合肥料有相当部分不符合国家DB15063-94标准。国家标准规定,复混肥(复合肥)有效养分含量,高浓度氮磷钾总量≥40%,低浓度氮磷钾含量≥25%,不包含微量元素和中量元素;
(2)水溶性磷含量≥40%,水分子含量低于5%;粒径为1-4.75毫米等。所以选购复合肥时除了看商标和养分含量外,还需注意厂家和产地。
(3)此外,复合肥中的钾有两种,一种为氯化钾,另一种为硫酸钾。氯化钾含有氯,对忌氯作物不宜施用。凡复合肥料袋上没有标“S”符号者其钾皆为氯化钾,忌氯作物如葡萄、马铃薯、烟草、甜菜等千万不可施用,一定要选用肥料袋上标有“S”符号的复合肥,即由硫酸钾组成的复合肥。
3、按土壤性状科学选用复合肥
(1)对微碱性、有机质含量偏低(土壤ph值通常为8.0左右)、有效氮和磷缺乏的土壤,一般应选用酸性复合肥,如磷酸一铵或腐植酸类氮磷钾复合肥、氮磷复合肥为宜。
(2)但对少数红粘土或酸性棕壤土应选用碱性复合肥,如磷酸二铵等。
4、按施肥方式科学选用复合肥
(1)为提高复合肥的肥效,不同施用方法应选不同剂型复合肥。作基肥施用时必须选用颗粒状复合肥,而且颗粒的硬度愈高愈好,肥效长。
(2)选用复合肥中氮素由铵态氮配成的复合肥,有利提高氮素的利用率。
(3)如作追肥施用则应选用粉状复合肥,而且要注意复合肥磷素中的水溶性磷含量应大于40%,氮素则由铵态氮和硝态氮两种类型氮组成的复合肥为宜。